民营企业的隐形顽症

| 2008年1月28日星期一
曾经跟随我的一个投资人到某家公司做总助,筹划上市的事情。薪酬、组织结构、人力资源、项目管理,信息化,一个个都要规划起来的过程中,隐隐约约感觉这帮股东似乎哪儿不对头,但说不明白关键在哪儿,今天看到了堵堵大哥德鲁克阅读笔记这篇文章,才恍然大悟!

老福特后来的失败,不是出于他个性和人格,而是由于他拒绝接受一个企业必须要具备经理人和管理阶层的观念,经理人和管理阶层是一个企业能够开展工作并成功经营的基础,而不仅仅是“老板”派来的“代表”。

堵堵评价说

鼓励员工承担更多的责任,从而取得更可观的收益,这个方式还没有看到普遍的运用。也许大家口头上都认同这是一个很先进的管理方式,同时也在心里认为这个方式太“先进”,所以暂时跟自己的公司还比较遥远。

客观上讲,大多数中国的民营企业家,可能还处在1945年甚至更久远以前1919年的老福特水平:路漫漫,其修远,老板不能下放权...


1 评论:

匿名 说...

很认同你这个观点!商场上常说“不对称”,民企的管理上也存在责任与权力的不对称。很多中国的创业者在成为“老板”后,仍然抓住权力不放,却希望他的雇佣者去承担业务的责任,最后尾大不掉,处处不对劲。见笑了~